发布日期:2025-04-01 21:45 点击次数:199
一个月前炒股配资选择配资,江苏省启动试点“绿电直连”的消息在能源行业内持续发酵。长期以来停留在政策鼓励层面的绿电直连,开始迈进实质性的落地阶段。
根据江苏省发改委2月下旬印发的《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国率先启动由电网企业统一规划建设连接电池企业和绿电电源的绿电专线的创新试点,首批入选企业为常州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
在我国,绿电主要指风电和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直连”绿电则是由专线将绿色电源“点对点”输送给特定企业。这项在物理上绑定绿电生产和用能需求的供电模式,本意是为解决面向海外市场的绿电溯源问题,但因其创新的供电模式而引发了外界对“摆脱电网定价”“降电费”的诸多揣测。
消息一出,不少市场人士直呼振奋“绿电直连的时代就要来了”。其核心理由有两点:绿电直连既能够应对国际市场对清洁能源的要求,避免国际规则下碳排放核算争议,又能够通过减少输电距离和降低损耗来压降电力成本。
多位资深电力行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江苏的试点是应对绿电物理溯源的有益探索,但上述观点过度夸大了绿电直连的优点和影响范围,存在认识上的错位。“绿电直连具有绿电靠近消纳的地理局限,电网企业也不是没有门槛谁来都允许的。即便满足这些条件的个别企业拉了直连专线,用电的成本究竟是降低还是抬高、欧盟的准入是否会因此放开,这两个问题目前仍都要打上问号。”
电价会“降”吗
入选江苏绿电直连试点项目的首批企业中,五家均为电池企业。分地区来看,常州和苏州各有一家,其余三家均在盐城。
从供给端来看,本次江苏试点城市的选择颇有讲究。作为江苏省海岸线最长的地级市,盐城丰富的风能资源使其成为长三角地区首个“千万千瓦新能源发电城市”,目前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高达六成以上。此外,常州和苏州常被冠以“新能源之都”的称号,可见其产业和资源禀赋。
一位接近盐城发改部门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绿色电力资源是当前地方招商的重要招牌,对于很多出口型企业来说相当有吸引力。目前个别项目正在探索不经由电网而是作为孤网接受绿电直供,这可以有效应对欧盟对碳足迹的范围认证约束,但前期投资将会比较大,目前多方正在协商其中的利益机制。
在传统的用电模式中,用电方直接从电网购电,缴纳的电费覆盖了发电侧的上网电价、输配电成本、上网线损、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其他费用。电网企业根据“合理成本、合理盈利、依法计税、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电价。
绿电直连的模式意味着发电侧到用电侧拉了一条专线实现“点到点”的物理连接,谁来为这段线路的投资买单、谁来为电力系统额外承担的稳定和安全成本买单,始终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此次江苏绿电直供方案的一大亮点正是“由电网企业统一规划建设”,这意味着电网和用电企业必须算清这笔账。
在江苏绿电直连试点公布之后,市场热情明显增加,不少生产企业向绿电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发起咨询,在某新能源企业担任相关业务负责人的何铭(化名)对此感受颇深。在何铭看来,外界对绿电直连的理解存在一定程度的错位。“很多企业谈到绿电直连有一种盲目的自信,经常把做直连和降电费等同起来,但是实际上这两者没有直接关系。相反,企业可能会为此付出绿色溢价。”
严格意义上来说,“绿电直连”是由专线将绿色电源“点对点”输送给特定企业,但这在国内的实践案例极少。近年来在全国多点开花的零碳园区则是由专线将绿色电源“点对多”输送给特定园区内的特定企业,可以理解为一种广义上的“绿电直连”。
何铭告诉记者,以此前零碳园区的建设经验来看,目前绿电直连模式并不存在技术上的难题。其中的关键环节是,在电网主干网络之外打造35千伏以下的配网,通过把汇集到国网变电站的绿电专线输送到园区企业,配套新型储能电站进行调峰,如此源网荷储一体化布局就能实现绿电可溯源。
“现在国内很多公司已经可以实现园区内的所有电力可控,也就是说,当风光出力不足的时候,能够把有限的绿电通过微网送到真正有需求的工厂屋顶或者用电负荷上,应对特定工厂的特定批次产品出口的碳足迹要求。核心的问题是,这个商业模式能成立吗?”何铭说。
这个疑问源于绿电带来了额外的成本,而收益能随之增长多少还存在不确定性。何铭介绍,从大电网上取电和直连最大的区别,是后者需要专门的配网线路和变电站。如果这条线路是由电网企业来投资建设的,用电方仍然要交基本电费和过网费等,按照购售电交易模式要到省级电力交易中心备案,之后再拿绿证。如此一来没有改变原有的电力机制,因此电价基本与之前一致。如果企业希望自己投资建设从而降低电费成本,即便企业自己愿意负担,电网企业也不一定会同意。“电网的逻辑首先是你是否真的需要新建配电线路和变压器,如果这里已经有了,重建一条就是浪费社会资源;如果没有,你自己可以投,但是电网的责任和义务也要撇清,而现实中企业很难承受没有电网兜底的结果,所以这条路很难走通。”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分析,绿电直连模式中电费的结算方式是外界最关切的问题,而公开披露的细节还不明朗。比如,过网费可能取决于配电线路由谁出资建设,是企业、电网还是第三方。如果是由电网出资,那么企业可能会单独交这条线路的过网费。电费中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目前看来电力用户需要缴纳。而系统平衡的费用处在模糊地带,从公平的角度,用电企业也需缴纳。综合来看,绿电直连的成本并不见得会低于电力市场的绿电交易成本,这取决于线路远近及费用如何核算。
公平与安全
第一财经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江苏有关电网企业已经在电池企业绿电直供技术规范和交易条件草案中提出,试点遵循“统一规划、试点先行、经济合理、社会公平”的原则。绿电直连试点中,连接电池企业和绿电电源的绿电专线应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绿电直连试点中的电池企业应按照全部用电量和接入系统电压等级,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足额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
尽管最终方案还未敲定,但为何拉了专线供电,却依然需要缴纳电费中的附加项目?
在多位资深行业人士看来,这既要回归到经济公平负担的原则,更涉及电网的电力安全和企业的生产安全。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无论是零碳园区还是源网荷储一体化,目前主打“绿电直连”的商业化项目几乎都做不到完全的离网运行。这主要是因为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天然带有的间歇性和波动性,为了保障产线的平稳运行,项目不能摆脱对大电网补充电力的依赖,相当于把大电网作为一个备用的“充电宝”,随用随充。
浙江省一位地方电网企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如果用电企业不承担发电和配电以外的费用,那么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在侵占“公共资源”。他解释,虽然这类项目建设了自己的绿色电力直供专线,但是为了保障企业的用电安全,大电网依然需要给其配备相应的火电等灵活性资源作为该项目的备用电源,以及备用线路和变电站。而这些电源和电网的投资都会均摊到全体工商业用户的电费中。由于这类项目主要使用自己的直连电,仅有少量电是从大电网购买,那么这部分备用成本就需要由其他工商业用户来分摊,有违公平负担原则。
另一个关键点在于安全。这决定了电网企业不会轻易允许用电企业或者第三方来建设电力线路,也不会放任用电企业从电网的取电出现大幅偏差。
何铭解释,电网的线路建设有其自身的标准,承担着保供电、保安全的重要责任,因此成本也会高于一般市场上其他公司投资的线路。如果由其他公司进行建设和维护,一旦出现纰漏将会直接影响该用户甚至整个供电区域的电力供应,这种“失控”的风险难以估量和承受。
对于用电企业来说,安全生产同样重要。行业人士表示,对于电池这类有出口需求的生产型企业而言,设备精密度和产品一致性对电能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扰动大一点就会对机器和生产造成影响。面对风光这样“看天吃饭”的不稳定电源,企业要么选择配备足够的储能或者应急电源来满足生产,要么在风光出力不足时及时从电网上获电。前者的成本相当高昂,这也解释为何目前国内的离网项目多出现在海岛以及生活用电领域。一旦从电网获电,电网则需要结合企业用电情况作出准备和调度,对应的,用电企业也需遵循电网的规则,共同保证电力系统的实时平衡和稳定供应。
多位此前曾参与绿电直供项目或者零碳园区建设的行业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尽管在全国的某些省市存在由地方企业或者发电企业代建电力线路的案例,但这些个案存在较大的特殊性,与历史遗留问题和区域电网的影响力有关。就全国范围内更普遍的情况而言,不改变电网架构、不改变绿电交易和结算模式,是保障经济公平负担和企业用电安全的重要背景,也是目前绿电直供能够试点推进的前提。
国际市场“认”吗
用电企业为直供可能要花费更多的资金,电网进行了专线建设和改造可能会增大支出,政府在其中协调各方也付出了相应的努力和代价。这一切的目的几乎都指向满足国际市场对碳足迹的认可,从而便利产品出口海外。
当前,绿电直连最强烈的推动力来自应对欧盟的出口挑战。2024年4月,欧盟公布《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下的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草案内容显示,目前欧盟认可的电力碳足迹计算模型仅有按照国家平均电力消费组合计算与直连电力两种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欧盟至今未发布最终稿,因此草案是否有变动仍未可知。
北京电链科技双碳事业部总监、中国碳中和50人论坛特邀研究员郑颖,从2020年起持续跟踪欧盟电池法案的制定过程。她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要化解欧盟电池法案对我国相关行业的风险,必须要理解欧盟当前对其规则设计的原因。电池法案是欧盟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下的重要政策之一,而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是欧盟绿色新政下的重要战略,其目标是推动欧盟向循环经济转型,减轻对自然资源的压力,并创造可持续的增长和就业机会。
“新电池法案是在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下,说明了它本质上不是一个直截了当地促进技术减排的政策,而是一个带动产业发展的政策。因此,欧盟对于电池法案,以及电池法案下的碳足迹的核算定位,不是让各大电池厂商和车企去为生产国的减排做贡献,而是从保证欧盟自己的供应链安全出发,通过设置相关壁垒,一方面扶持欧盟自己的动力电池厂商发展;另一方面,让全球的动力电池厂到欧洲建厂和生产,建立资源循环和可持续利用的电池产业链,为欧盟的绿色发展和工业竞争力打下基础。”郑颖强调。
她有两个预测:一是电池法案碳足迹的电力规则在国家平均电力消费组合计算与直连电力两者之外,能否还有其他选择,主要取决于欧盟内部如何平衡各个国家的产业利益;二是当国内许多企业在通过绿电直连等方式费尽力气满足碳足迹的要求之后,欧盟也许还会从工具箱里掏出新的政策工具,从而实现欧盟要保障自身供应链安全这个战略目标。
多位资深行业人士向记者表达了与郑颖类似的观点。另外何铭提到,目前试点中的零碳园区或者绿电直连,仅仅实现的是产品生产中某一段的零碳,而不是从原料到成品全生命周期的零碳,究竟这能为产品出口赢得多大的利润空间,仍是未知数。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外界过度放大绿电直连优势的倾向值得警惕。一方面这项试点只是在少数地区落地,同时很多零碳园区的产品尚未真正出口到国际市场,能否得到认可还存在挑战,在传播中不宜夸大。另一方面,目前来看由电网承担系统平衡和电力安全的责任、企业支付正常电费,这是经济性最高而且公平合理的方案。如果采用绿电直连搭配储能从而做到离网运行,公平但经济性不高;如果采用绿电直连同时接大电网支付少量电费,经济性高但不公平。“如果今后储能实现了大幅度的降本,企业能够完成全部电力的自给自足,这也许是绿电直连大面积推广的前提。”
郑颖认为,国内的电力发展需不需要直连,除了关注海外贸易规则下的风险化解,更重要的是我们当前的产业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否需要直连来进行促进和保障。“如果答案是国内产业和电力系统的发展需要直连,那么就应当给市场这个选择。如果答案是不确定,但我们依然要解决出海面临的绿色规则挑战,就要思考技术手段之外,如何为中国企业争取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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